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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魯政發〔2012〕49號文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13〕126號)
作者: 時間:2014-05-06 00:00:00 訪問次數:人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3/10/8/art_3883_3804.html
各市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加快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增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能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見》(魯政發〔2012〕49號),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以改革招生考試制度為突破口,建立上下銜接貫通的職業教育人才成長路徑
1.逐步擴大3年高等職業教育與2年本科教育(以下簡稱“3+2”)、3年中等職業教育與4年本科教育(以下簡稱“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院校范圍和專業覆蓋面,單列招生計劃,2013年12月底前制定轉段考核測試辦法和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實施辦法。逐步實現“專升本”與職業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的對接。(省教育廳負責)
2.以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為取向,完善春季招生考試制度。2014年春季高考進行專業技能實操考試,開展“3+2”試點。對獲得政府部門組織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技能大賽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免試技能和專業知識,根據語文、數學、英語3科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擇優錄取。建立職業院校優秀學生推薦升學制度。啟動高職院校注冊入學,爭取省屬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試點。調整高等院校生源計劃,從2014年起逐年增加并單列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計劃。(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3.加快本科院校分類建設,加強應用型特色名校建設,積極支持省屬本科院校整體向應用型本科教育轉型,督促本科院校選擇部分學院或專業,對接產業需求,突出職教特色,培養高端應用型人才,為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供有效載體。從2014年起,利用3年時間遴選200個本科專業點進行重點建設、形成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能力。支持濰坊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吸引民間資本,創新管理方式,開展應用型大學建設試點。(省教育廳負責)
4.2014年3月底前各設區市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統一的高中階段招生平臺,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高中階段招生考試。2013年在青島、濰坊、德州市開展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與普通高中學分互認、學籍互轉試點,2014年起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將技師學院納入國家教育統一招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青島、濰坊、德州市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二、以提高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為重點,完善人才培養模式
5.根據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和高校分類改革的客觀需要及職業教育的內在要求,由省教育廳負責統籌職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等工作。從2013年起,分專業集群成立由行業企業名家、職教名師、專家教授為主體組成的省級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研究專業培養目標、教學要求、人才培養標準和質量評價體系,對專業設置、教師培養、教學計劃、課程開發、教材建設等提出建議。應用型本科院校和職業院校要對接不同層次職業崗位的用人需求,合理確定人才培養目標,以能力增進為主線科學規劃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落實教學、實訓保障條件,使學生獲得個性發展與工作崗位需要相一致的職業能力。設立專項資金,組織和支持“3+2”、“3+4”試點院校,按照貫通培養的要求,對不同學段的課程進行一體化設計,建立一個個應用型本科、高職、中職相銜接的課程體系,為擴大貫通培養提供教學指導和支持。2013年制定“3+2”、“3+4”貫通培養方案并組織實施;2014年開發完成涵蓋主要專業群的中職教育、初中后五年制高職教育、三年制高職教育專業教學指導方案。建立獎補機制,推進中職學校專業分級認定和高職院校專業評鑒,對適應產業需求、教學品質好的專業予以獎勵,實施品牌專業建設計劃,扶持涉農、艱苦、緊缺專業建設。(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行業部門負責)
6.全面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標準、行業技術規范、職業資格標準有效對接,探索專業教學考核與技能鑒定結合辦法,鼓勵學生一專多能,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2013年10月底前出臺實施方案,將中職教育“雙證互通”試點擴大到所有合格學校,由設區市負責審批認定;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與技師教育合作培養試點,支持雙方學生同時取得??茖W歷證書和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支持各類高等院校將職業資格標準納入教學計劃,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培養,使學生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按照培養培訓與考核鑒定分離原則,積極支持在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三、以實現產學良性互動為出發點,建立校企合作長效機制
7.建立校企合作協調推進機制,支持行業、企業與院校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專業教學聯盟。積極創新形式多樣的校企合作方式,鼓勵院校與企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建設專業,共同開發課程,鼓勵冠名培養、訂單式培養,將企業先進的生產服務標準轉化為教學標準,增強教學針對性,提升教學品質。(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8.在企業建立實習實訓基地,發揮好現有1189家省級企業實訓基地作用。支持企業在學校建立工程技術研發服務中心,合作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推動教師與專業技術人員雙向交流。2014年建立統一的“山東省校企合作公共服務網絡信息平臺”。在青島、濰坊、德州市開展人力資源統計、預測、供求信息發布試點,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行。(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9.2013年10月底前制定落實校企合作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意見。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在我省開展校企合作稅收優惠試點。推行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將學生實習實訓補貼和投保經費統一納入公用經費補助范圍,確保??顚S?。(省財政廳會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10.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培訓制度。統籌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重點依托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面向農村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健全職工培訓制度,企業要按規定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確保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對其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籌。加強培訓機構管理,完善政府購買培訓服務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
11.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加強勞動監察,規范用工行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隨意招錄不具備從業或執業資格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處罰。制定具體辦法,從2014年起對重點行業每年發布就業準入實施情況報告。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職業技能鑒定管理監督,清理規范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機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四、以優化結構和提高素質為核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12.2013年10月底前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2014年3月底前完成核編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高職院校核編工作。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總額的80%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20%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用于聘用專業兼職教師。(省編辦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13.改革職業院校教師招聘制度,擴大學校用人自主權。從2013年起用3年時間配足配齊教師。2013年10月底前制定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師準入制度實施辦法,從適應職業教育需要出發,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以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學校遵照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教師。專業教師招聘要以測試專業技能和執教能力為主,將專業工作經歷和職業資格作為基本條件;在專業教師緊缺的情況下,允許教學急需但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專業人才參加學校招聘,合格的先作為兼職教師使用,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再轉為正式教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省編辦負責) v14.建立體現職業教育特點、靈活多元的教師供給機制,讓更多業界精英走進學校。2013年10月底前分類制定職業院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參照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平均薪酬水平確定財政經費撥付標準,支持學校引進富有實踐經驗的優秀專業人才作為兼職教師,參與教學、實訓、研發,使學校成為各類高層次應用型人才教授知識、傳承技能、研發創新的聚集地。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的專業兼職教師由學校自主招聘。(省教育廳會同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15.建立健全教師培養提升和激勵制度。以提高教師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為核心,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通過教育培訓、實踐歷練、研發引領,培養教、訓、研方面的領軍人才和骨干人才。完善專業教師評價標準,2013年年底前出臺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辦法,將教學實績、技能水平、技術研發成果等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鼓勵教師取得多個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業資格。從2013年起對高職院校與本科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實行分類評審,2014年在中職學校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深化學校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向教學一線特別是實踐教學崗位傾斜。(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五、以加大和整合財政投入為抓手,完善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16.將中職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財政保障范圍,確保學校人員工資足額撥付,確保學校正常運轉。從2013年秋季起對全省中職教育在校生全部免除學費,經費由省、市、縣三級分擔,對沒有落實配套資金的地方進行問責。2013年10月底前制定中職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將免學費補助轉換為按專業補助公用經費的新機制,對第三年級同樣全額撥付公用經費。(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7.2014年研究制定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生均預算內經費撥款標準, 2015年全部落實到位,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青島、濰坊市所屬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生均預算內撥款水平2013年達到轄區內本科院校標準,德州市所屬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生均預算內撥款水平2015年達到轄區內本科院校標準。對提前落實到位的,省財政給予獎勵。(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青島、濰坊、德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18.加大省本級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實施省級規范化中職學校建設工程,支持以市為主統籌整合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十二五”末原則上每縣建成1所與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省級規范化中職學校;啟動省級示范校、優質特色校建設工程,2020年全省建成300所規范化學校和100所示范校、優質特色校。支持職業院校校內實訓基地建設。重點支持我省西部經濟隆起帶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六、以深化職業教育辦學制度改革為著力點,推進多元辦學、教育家辦學
19.積極探索職業教育的多元化辦學模式,鼓勵各種社會力量投資興辦職業教育,支持集團化辦學、區域合作辦學。從2014年起,通過采取財政獎補、選派公辦教師支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辦職業教育發展。2013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民辦職業教育實行營利性、非營利性分類管理辦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土地、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民辦職業院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進修培訓、評先選優、課題申請、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在青島、濰坊、德州市開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教師社會保障與公辦學校教師同樣待遇試點。(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青島、濰坊、德州市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20.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堅持依法治校、民主決策,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建立行業、企業、教師、家長及社會共同參與的學校治理機制,2014年在國家示范、骨干職業院校開展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試點。探索校長培育遴選新機制,按照教育家、企業家的復合標準培養配備職業院校校長, 2013年青島、濰坊、德州市分類制定市屬職業院校校長專業標準,2014年試點,2015年全省推廣。(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青島、濰坊、德州市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七、以加強市域統籌為切入點,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
21.加強設區市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統籌協調作用,2013年10月底前出臺編制職業教育規劃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市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科學編制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在職業院校布局調整、專業設置、實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統籌各級各類職業教育資源,與區域產業對接,突出辦學特色,實現差異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省財政廳負責)
22.支持以市或縣(市、區)為單位推進各類職業院校有機融合。2013年12月底前制定將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放到設區市、實行屬地管理的辦法,2014年完成下放工作。嚴控高職院校、技師學院設置及職業院校升格。(省編辦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
23.2013年年底前出臺支持公共實訓中心建設和政府購買實訓服務辦法,推動設區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方式,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建設1-2個公共實訓中心。支持青島、濰坊、德州市公共實訓中心建設。利用行業、龍頭企業、各級各類職業院校既有資源,建設專門化、開放性、有特色的公共實訓基地,面向學校、社會提供實訓服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24.在山東省教育發展和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下,建立由省教育廳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政府研究室參加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各市要健全完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職業教育研究,建立統一的職業教育信息平臺。落實好省部共建協議、支持推進濰坊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啟動德州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抓好青島開展地方政府促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加強督導評估,2013年10月底前制定職業教育督導評估方案,2015年開展專項督導并向社會發布職業教育發展狀況。(省教育廳負責) ????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9月24